人權

 

安普新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尊重並支持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UDHR)、國際勞動公約、責任商業聯盟( RBA)、國際勞動組織公約及營運所在地相關法規,打造有尊嚴的工作環境,並落實遵守公司制定的政策,建構包容性與多元友善的職場。

在政策方面,安普新於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招募及任用管理辦法、薪資管理辦法、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劃、預防職場暴力之書面聲明等內部辦法,明確宣示保護員工的權利,透過人權意識提升,確保同仁受到尊重與公平的對待。

在執行方面,安普新透過以下執行方式營造尊重、友善與包容的職場環境。

 

具體政策及方案

人權具體政策 具體方案
職場自由與安全  1. 公司訂有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保障同仁能在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中工作。
2. 不得預扣員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額。
3. 員工可依勞基法規定行使終止契約之權益。
4. 禁止任何形式強迫之勞動行為,禁止人口販運、禁用童工等非自願性勞動。安普新未發生強迫勞動之情形。
5. 保護夜間同仁返家安全、女性員工夜間工作保護及分娩前後保護。
6. 禁止任何性騷擾、職場暴力、恐嚇等違背公序良俗之行為,提供申訴管道並承諾對於檢舉人身份及檢舉內容確實保密。
禁止不法歧視 1. 落實職場多元雇用,不得因種族、性別、年齡等,在任用、報酬、升遷等有差別待遇,確保工作機會平等。安普新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於111年度聘用身心障礙人士,鼓勵有一定工作能力同仁也能加入安普新大家庭。
2. 落實薪資及升遷內外部公平原則,維持薪資內部的一致性及外部的競爭性,訓練福利、獎酬考核、升遷平等。
多元溝通管道 1. 定期召開勞資會議,促進勞資合作,改善勞工福利事項。
2. 重視員工聲音並承諾提供自由表達意見之管道及環境,明定申訴案件處理程序,以維持誠信、平等、和諧的職場環境。
禁止強迫勞動行為 1. 落實休假制度,鼓勵同仁注重工作與生活平衡
2. 禁止人口販運、禁用童工等非自願性勞動,安普新未發生強迫勞動及晉用童工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