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組織運作

一、內部稽核之組織
  (一)本公司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專職於內部稽核之工作。
  (二)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需提報董事會或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內部稽核人員考評每年執行一次,由稽核主管簽報至本公司董事長核定。

二、內部稽核之運作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健全性及執行情形,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提供改進之建議,以及年度稽核計畫之執行、稽核報告之撰寫及改善作業之追蹤。